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划拨土地转让中的协议出让)的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拟定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备案;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审批。
联系人:谢孔智 联系电话:429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