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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12 监察室    (点击: )

中共博山区纪委文件

博纪发〔2017〕84号 

中共博山区纪委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即将来临。为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市纪委专门发出通知,就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深入纠正“四风”作出安排部署,现将《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博山区纪委 

2017年12月28日  

中共淄博市纪委文件 

淄纪发〔2017〕36号 

中共淄博市纪委 

关于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纪委: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侵占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慰问品;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二、严格监督执纪,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查“十二个严禁”“节日腐败”问题,特别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重点纠治走秀式调研、“推脱绕”、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的问题,凡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严肃问责追究,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用好问责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要建立“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站,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要加强“两节”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外出报备制度,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市纪委举报电话:0533-12388;举报信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举报网站:www.zbjw.gov.cn。对“四风”问题可使用“淄博纪委监督在线”适时举报。 

中共淄博市纪委  

2017年12月27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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