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闲置处置的情况说明
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号为淄政国用[2001]字第B00192号依法取得位于博山区域城镇大李村村西龙背域,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划拨,面积58667.01平方米(合88.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因规划等原因,未动工建设。
经查实,该地块自2001年5月以来一直闲置。我局于2012年8月15日依法对该单位下发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经查实该地块因政府等原因至今未开发建设,造成闲置土地两年以上。
为了盘活土地资源,防止土地闲置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祥和集团有关宗地遗留问题处置事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3]28号文要求,我局依法认定其为闲置国有土地。于2012年8月16日下达《闲置土地确认书》淄国土资认字[2012]第001号并于2013年11月2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收回淄博祥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淄政土(收回)[2013]80号,将该宗土地,面积为58667.01平方米(合88.00亩),依法收回纳入政府储备。
填表单位: bet365官网开户(公章)(面积单位:亩)
区县 |
编号 |
用地单位 |
用途 |
土地坐落 |
权属来源 |
供地方式 |
批准时间 |
用地面积 |
供而未用原因 |
当前状态 |
处置方式 |
淄博市博山区 |
1 |
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业 |
博山区域城镇大李村村西龙背域 |
淄政国用[2001]字第B00192号 |
划拨 |
2001年5月 |
88.00 |
政府规划 |
闲置 |
收回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