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16年第36号
2016年3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博山经济开发区省道连接线(创业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152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6790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博山区汪溪村村南、董家村村北、西阿村村西,涉及域城镇汪溪村土地0.8127公顷,其中耕地0.8057公顷、农村道路0.0070公顷;涉及域城镇董家村土地0.8663公顷,其中耕地0.8554公顷、农村道路0.010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由bet365官网开户进行公示。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