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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缁征公告[41]号
索引号: bs0101-/2016-1209004 公开目录: 征地公告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博山 批复文号: 鲁政土字﹝2016﹞423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16年第41

201682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博山区2016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6]423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7.6579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东至饮马社区居民点、南至北外环路,涉及白塔镇饮马社区土地1.394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394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宗地二:位于博山双成机械厂以西、广宇真空泵厂以东,涉及域城镇大桥村土地4.9657公顷,其中工矿用地4.965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三:位于博山区西过境路以东、双山北路以西、柳城路以南、龙山路以北,涉及域城镇大桥村土地0.1636公顷,其中工矿用地0.163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四:位于东方烟草集团博山分公司李家烟站东北侧、李正公路东台段北侧,涉及池上镇政府土地1.1339公顷,其中科教用地1.1339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由bet365官网开户进行公示。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