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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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总量

《2023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底,黑龙江省常住人口总数为3062万,其中城镇人口2054.9万,乡村人口1007.1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1%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黑龙江省总人口为3689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3522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167万人,增长4.75%。平均每年增加1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5%。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黑龙江总人口为38312224人。黑龙江13个市(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0时的3689357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1418648人,增长3.85%。平均每年增加1418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8%。

人口分布

地区人口数(人)哈尔滨市

10635971

齐齐哈尔市

5367003

鸡西市

1862161

鹤岗市

1058665

双鸭山市

1462626

大庆市

2904532

伊春市

1148126

佳木斯市

2552097

七台河市

920419

牡丹江市

2798723

黑河市

1673898

绥化市

5416439

大兴安岭行署

511564

家庭户人口

黑龙江13个市(地)共有家庭户12959910户,家庭户人口为36892642人,占总人口的96.29%;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85人,比2000年的3.23人减少了0.38人。

性别构成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男性为19459763人,占50.79%;女性为18852461人,占49.21%。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4降为103.22。

年龄构成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580422人,占11.96%;15—64岁的人口为30543478人,占79.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88324人,占8.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个百分点。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为347383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为574329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为1727168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为922495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797人上升为906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3866人上升为149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8863人上升为4508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253人下降为24078人。

全省13个市(地)的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8784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92152人,文盲率由5.13%下降为2.06%,下降了3.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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