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一大批配建远低于市场价的限价房、自住型商品房用地在北京土地市场上市。与此同时,一批“小产权房”在机器轰鸣声中变成了瓦砾。在北京持续大半年的“拆违打非”关键时刻,两部紧急通知,加大了拆除“小产权房”的力度,不少人“小产权房”转正的幻想彻底破灭。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低价的保障房可以有,低价的“小产权房”却不可以有。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反复告诉人们:“小产权房”手续不合法、配套不完善、质量不安全。
但显然,这种解释还不足以打消人们的疑虑:手续不合法,可以走程序让它合法,即所谓转正;配套不完善,源于没手续,有手续了,水电气完全也可以配套。“小产权房”也有质量很好的,拆除很困难。质量问题不是“小产权房”不能存在的根本理由。
事实上,考究“小产权房”的不正当性,首先要认清“小产权房”不正当性的本质。
我们暂且放下法律法规不谈(那是更明显的事实),抓住至为关键的一点——“小产权房”的低价是怎么来的?
先看看合法的保障房低价是怎么来的吧。经济适用住房使用划拨土地,也就是无偿使用土地,且国家明文规定了开发商的利润。配建限价房和自住型商品房则是国家采取限价的办法供地,形式上是限制房价,实际上是压低地价,并用搭配商品房项目方法保证开发商利润,确保项目建设。所以,保障房的低价是国家用土地收益补贴的结果,等于国家花钱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后再花钱配建基础设施,然后赔钱低价给现使用者。国家用于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钱从哪儿来?主要来自其他项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
“小产权房”的低价,同样也来自土地,但没了国家补贴这一关键环节,低价就成了对农民权益赤裸裸地抢夺。“小产权房”开发者盗取土地使用权的手法多种多样,有的与村干部合谋骗取集体土地资产,有的以长期租赁的形式骗取村民信任,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逃避征地,逃避对村民和村集体的补偿。当然,开发者也不会放过购买者。正如执法人员所说,“小产权房”不仅没有合法保障,且绝大多数缺少完善的配套设施,建筑质量无法保证,物业服务更是谈不上了。
如果让企图钻政策空子、侵占农民土地权益的“小产权房”转正,后果不仅会是一场损人不利己的泡影,更会由严重的不公引发难以想象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这正是我们当下必须对“小产权房”说“不”的根本原因。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