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县简介 | 组织机构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市场动态 | 在线办事 | 公众参与 | 交流平台 
  热点信息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交流平台>>知识库>>正文
澄清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误读
2013-11-28 杨应奇    (点击: )

11月12日,安徽省政府在官网发布消息,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有媒体将此解读为“农民可以买卖宅基地”。次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对媒体表示,这是对文件的误读,“可以流转使用宅基地”并非“买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其通过的《决定》,描绘了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其中对土地制度改革、健全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也作出了总体部署,共有16个方面直接或间接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影响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触及各个群体的利益,也引发了社会各界不同版本的解读。如针对《决定》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人解读为“小产权房合法了”、“农民宅基地也可以自由买卖了”、“土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诸如此类的误读如不澄清,将给地方探索带来困扰。

《决定》涵盖15个领域60项具体任务,“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人们对《决定》各有关注、各有侧重、各有解读,可以理解,但不能随意误读,更不能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曲解。参与《决定》起草工作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指出,《决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合法了;“小产权房”不合法主要的原因在于它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是对政策的误读。

产生误读,大多还是因为土地管理政策专业性强,改革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致使一些人在政策理解上不透彻、不全面。深入宣传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近日,中央成立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宣讲中联系实际、研机析理、解疑释惑,努力讲全、讲透、讲实,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为澄清误解、以正视听,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

当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既要学习好、理解好《决定》精神,也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好、解读好《决定》精神,特别是国土资源方面的改革政策。同时, 要创新宣传方式,让社会听得到、听得清、听得明,避免政策传播的偏失及误导。

                                         ----源自国土资源报网

上一条:邹城打造土地整治精品工程
下一条:编制矿业经济发展规划 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关闭窗口